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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哲理美文16篇,触碰心灵的散文

导读:

读初中的时候,班上有两个女生闻名全校:一个是杨丽丽,一个是苏小薇。前者因为傲视群雄的学习成绩,永

读初中的时候,班上有两个女生闻名全校:一个是杨丽丽,一个是苏小薇。前者因为傲视群雄的学习成绩,永远霸占着学校的第一名。后者因为性格张扬,着装奇特,让老师无比头痛而为大家所熟知。

就是这样看起来完全不着边的两个人,据说两家还是亲戚关系,住得也挺近,所以杨丽丽从小就是苏小薇父母口中那个“别人家的孩子”。别人家的孩子什么都是好的,何况性格温和、乖巧懂事的杨丽丽的确是优秀得让她不得不打心眼儿里膜拜。

其实人生的前十几年,苏小薇一直过得特别顺畅。她除了性格有些夸张,骨子里有些叛逆以外,学习成绩在班上也算是中上等。那个时候她觉得人生最重要的是让自己开心,直到中考成绩出来的那天,杨丽丽不出任何意外地上了本市最好的高中,苏小薇勉强达到一所普通中学的分数线。两个人的人生在大人看来,似乎从这一步就开始泾渭分明。

高中三年,杨丽丽一如既往地优秀得让人望尘莫及。那个时候苏小薇最怕的是春节,亲朋好友聚在一起,难免会拿两个人做比较。以前她也不在意,可似乎是一夜之间她渐渐地开始思考起人生这样重大的话题,杨丽丽永远是她人生路上的一盏指明灯。若真要在学习这件事情上与杨丽丽比拼,她觉得她的人生真是有些失败。

杨丽丽接到北大通知书的时候,苏小薇的分数刚好达到二本分数线。如果说人生摈弃掉出生这样的客观因素,从这一步开始作为起点的话,那苏小薇不得不承认,她在起点上输了一大截。

大学四年,苏小薇像一头从睡梦中醒来的狮子。她活跃在学校的各大社团,是各项大型活动的组织者,甚至带领一帮文学爱好者把一本校园刊物办得有模有样。空闲的时候,她就躲进图书馆给各大杂志写稿子,四年坚持下来已是小有名气。毕业的那年,她去了北京,带着各种获奖作品加上面试时的出色表现,挤进了当地有名的报社。

苏小薇做梦也没有想到,会在同一栋大楼里遇见杨丽丽。更戏剧化的是学新闻传播专业的她与学商务英语的杨丽丽供职的是同一家单位的不同部门。人生似乎在那一刻殊途同归,如果说有什么不同,杨丽丽的每一步都走得稳妥而有力,而苏小薇的人生开窍得有点晚。不过好在,一切都还来得及。她在人生的拐点上,赢得很漂亮。

读书的时候,特别喜欢数学老师说的一道题目可以有多种解法。方法千千万万种,最终不过是殊途同归。

其实人生也是一样吧,即便我们输了起点,至少我们还有拐点。所以不如就从此刻开始,埋下头来一小步一小步地往前走,说不定哪天拐个弯,看到的就是那个你期待了很久的地方。

关于震撼心灵的哲理美文二:如果我逃避,困难会跟我一生

光和影,被界定为完全失明:小学时,她的双耳被确诊为中度至严重弱听,要靠助听器与人沟通。不过,上天给芷君的磨难并未就此打住,芷君比海伦凯勒还要多一重挑战由于神经萎缩,芷君的手指指尖触感也有缺陷,想要用手触摸盲人专用的点字书也不可以。

面对困境,父母和老师都无可奈何,可是曾芷君却没有放弃自己,她认为自己必须要接受现实,如果逃避,这个困难就会跟着她一生。于是,她不停地摸索和努力,尝试了身体的各个部位,终于找到了最佳触点双唇,而曾芷君也成了学校里唯一一个吻书的孩子。以唇吻书,困难可想而知。曾芷君阅读同样的内容,不仅比正常人多花一至两倍时间,还比其它用手读书的失明人要慢。

中学时,曾芷君本来可以在盲人学校就读,可为了早点融入主流学校,她选择了一所普通学校,和正常学生同堂学习。在中学一年级时,曾芷君就在一篇文章中写道:踏入主流学校就读,是我生命的一个转折点。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将面对无数的挑战,我将竭尽所能,用功读书,克服每一个困难。

曾芷君确实做到了,课堂上,她捧起老师事先准备好的点字笔记,一边埋头用嘴食字,一边戴着助听器听老师讲解。英语教授的通识课信息量大、观点多,内容新,课堂上不仅要讨论,还要小组代表发言一些普通学生看了都要皱眉头的问题,曾芷君从来没有回避。

普通学生可以靠看电视、看报纸了解时事,这些对曾芷君都是困难,但曾芷君的观点却经常让老师们眼前一亮。学校里不止一位老师感叹:难以想象她是怎么掌握那么多学习内容的。原来,因为阅读速度很慢,曾芷君除了吃饭、冲凉和睡觉外,其余时间几乎全部都在阅读。

在香港高考,有听力障碍的学生可以豁免中英文听力考试,但是曾芷君并没有享受这样的优待,她认为自己虽然有听力障碍,但是不能放宽对自己的要求。在一次采访中,曾芷君坦言,无论她考出来的成绩如何,都必须学会去面对自己的现实,去接受自己的障碍。

有句话说,如果一件事情来了,你却没有勇敢地去解决掉,它一定会再来。生活就是这样,它会让你一次次地去做这个功课,直到你学会为止。如同曾芷君那句如果我逃避,困难会跟我一生。我们也应该如此,直面困难才能最终赢得生活。

关于震撼心灵的哲理美文三:你是你坚强的后盾

很多时候无须在乎天空的阴霾,因为你就是你自己的太阳。

小时候我特别害怕过马路,因为有一年家里一个保姆带着我过马路去公园玩,当时她看到一辆面包车疾驰而来,她一紧张,就甩开我那正紧握着她的手,自己跑了。我张着嘴傻愣在原地,然后听到轮胎剧烈摩擦马路的声音,虽然车最终在我面前刹住了,但我还是被吓晕了。

昏迷中我只知道我被人抱起,然后就什么都不记得了。从此以后我患上了马路恐惧症。那些年,很多人行道上没有红绿灯,所以只要旁边没人一起过马路,我就会一直站到有人为止。

后来朋友们发现了我这个特点,经常在过马路到中间的时候,集体跑掉。我站在路中间,挣扎一会,然后掉头回去,虽然走到对面和回头的距离基本上是一样的,但是我就是接受不了我居然可以一个人从马路这头走到那头。

朋友们笑完以后,又会从对面无奈地走回来,再带我过一次马路。

我总极力做一些事情掩饰心里的懦弱。

二年级的时候,体育课上有一条小蛇从草丛里爬了出来,一大群小伙伴作鸟兽散,我站在原地,思考了一下,然后冲上去对着那条蛇踩了十几二十脚,整条蛇被踩成了蛇干。大家都为我鼓掌,但我一点得意的感觉都没有,因为我不敢一个人过马路。

三年级的时候,小伙伴们都在讨论青蛙好恶心,打赌谁敢抓一只青蛙放在自己手掌上,此时我默默地从草丛里出来,看着大家,然后从裤袋里掏出一只癞蛤蟆。小伙伴们又作鸟兽散。但我仍然没有觉得自己有多牛,因为我不敢一个人过马路。

也许很多人都不相信,但这的确成了我童年比较大的一个困扰,夜深人静时看着窗外,我会觉得很羞愧。为什么我一个男孩子,却不敢一个人过马路?

直到五年级,每次过马路,朋友们都挤眉弄眼地互相递着眼色,机智的我早已看穿,于是我绕道走人行天桥……

后来我养成了一个坏习惯,跟朋友们一起走在路上,为了防止要过马路,我会拉着前面一个人的衣服。他一路扯着我走,会不爽地转过头来问我干吗,我告诉他,别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