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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汇聚科技: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导读:

[HK]汇聚科技: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时间:2019年07月22日 14:35:54 中财网

原标题:汇

[HK]汇聚科技: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时间:2019年07月22日 14:35:54 中财网

原标题:汇聚科技: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HK]汇聚科技: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告的內容概不
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通告
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
任。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1729)

股東週年大會通告

茲通告匯聚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謹訂於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星期三)
下午二時三十分假座香港沙田香港科學園科技大道東1號核心大樓1座地下會
議廳1號及2號舉行股東週年大會(「大會」),以考慮並酌情通過(不論有否修訂)
下列決議案:

普通決議案


1.
省覽、考慮及採納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截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
年度的經審核財務報表以及本公司董事(「董事」)會報告及本公司核數師
報告;
2.
續聘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為本公司核數師及授權董事會釐定其酬金;
3.
宣派截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每股2港仙;
4.
(a) 重選何顯信先生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及授權董事會釐定其董事酬金;
(b) 重選陳忠信先生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及授權董事會釐定其董事酬金;
5. 「動議:
(a)
在本決議案(c)段的規限下及依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
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一般及無條件批准董事於有關期間(定義
見下文)內行使本公司所有權力,以配發、發行及處置本公司股本中每
股面值0.01港元的額外股份(「股份」),或可轉換為該等股份的證券,或
– 1 –



可認購本公司任何股份或可換股證券的購股權、認股權證或類似權利,
以及作出或授予需要或可能需要行使該等權力的要約、協議及購股權(包
括可轉換為股份的債券、認股權證及債權證);


(b)
本決議案(a)段的批准將授權董事於有關期間內,作出或授予需要或可
能需要於有關期間內或有關期間結束後行使該等權力(包括但不限於
配發、發行及處置額外股份的權力)的要約、協議及購股權(包括可轉
換為股份的債券、認股權證及債權證);
(c)
董事依據本決議案(a)及(b)段的批准配發或有條件或無條件同意將予
配發及發行(不論依據購股權或其他理由)的股份總數,不得超過於本
決議案獲通過之時已發行股份總數的20%,惟不包括
(i)供股(定義見下文);
(ii)根據可向本公司及╱或其任何附屬公司高級職員及╱或僱員及╱或
計劃下任何合資格人士授予或發行股份或認購本公司股本中股份的
權利而經本公司採納的任何購股權計劃或當時經採納的類似安排授
出的任何購股權獲行使;
(iii)規定依據本公司不時的組織章程細則(「組
織章程細則」)配發本公司股份代替全部或部分股息的任何以股代息計
劃或類似安排;或
(iv)根據本公司任何認股權證或可轉換為本公司股
份的任何證券的條款行使認購權或轉換權而發行股份,而上述批准亦
須受此數額限制;及
(d)
就本決議案而言,「有關期間」指由本決議案獲通過之時起至下列最早
一項止期間:
(i)
本公司下屆股東週年大會結束時;
(ii)
組織章程細則或開曼群島任何適用法例規定本公司須舉行下屆股
東週年大會的期限屆滿時;或
(iii) 本公司股東於股東大會上以普通決議案方式撤回或修改根據本決
議案給予的授權當日。

「供股」乃指於本公司或董事指定的期間內,按於指定記錄日期名列本
公司股東名冊的本公司股份持有人當時持有該等股份的比例,向彼等
提呈發售本公司股份的要約(惟董事可就零碎股權或經考慮任何相關
司法權區的法例或任何認可監管機構或任何證券交易所的規定下的
任何限制或責任而作出彼等可能視為必須或合宜的豁免或其他安排)。」

– 2 –



6. 「動議:
(a)
在本決議案(c)段的規限下,一般及無條件批准董事於有關期間(定義
見下文)內行使本公司所有權力,於聯交所或本公司證券可能上市並
經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與聯交所就此目的認可的任何其
他證券交易所,購回本公司股本中的股份,而董事行使所有權力購回
該等股份時須受限於及遵守所有適用法例及上市規則或任何其他證
券交易所的規定(經不時修訂);
(b)
本決議案(a)段的批准應加於給予董事的任何其他授權之上,並授權董
事代表本公司於有關期間內促使本公司按董事釐定的價格購回其股份;
(c)
本公司依據本決議案(a)段的批准於有關期間內購回或有條件或無條
件同意將予購回的股份總數,不得超過於本決議案獲通過之時已發行
股份總數的10%,而上述批准亦須受此數額限制;及
(d)
就本決議案而言,「有關期間」指由本決議案獲通過之時起至下列最早
一項止期間:
(i)
本公司下屆股東週年大會結束時;或
(ii)
組織章程細則或開曼群島任何適用法例規定本公司須舉行下屆股
東週年大會的期限屆滿時;或
(iii) 本公司股東於股東大會上以普通決議案方式撤回或修改根據本決
議案給予的授權當日。」
– 3 –



7.
「動議待召開大會的本通告(本決議案為其中一部分)所載第5及6項決議案
獲通過後,透過加入相當於本公司根據召開大會的本通告(本決議案為其
中一部分)所載第6項決議案授出的授權可能購回股份總數的數額,擴大
本公司董事依據召開大會的本通告(本決議案為其中一部分)所載第5項決
議案獲授的一般授權,惟該等股份的數額不得超過本決議案獲通過當日
已發行股份總數的10%。」
承董事會命

匯聚科技有限公司

執行董事

柯天然

香港,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註:


1.
凡有權出席大會並於會上投票的任何本公司股東,均可委任一名或以上受委代表出席大
會並於表決時代其投票。持有兩股或以上股份的股東可委任一名以上受委代表作為其代
表及代其於會上投票。受委代表毋須為本公司股東。

2.
受委代表委任文據必須由委任人或其正式書面授權的授權代表親筆簽署,或如委任人為
法團,則必須加蓋印鑑或由負責人或正式授權代表代為親筆簽署。

3.
倘屬任何股份的聯名登記持有人,則任何一名有關人士可親身或由受委代表於上述大會
(或其任何續會)就有關股份投票,猶如彼為唯一有權投票者,惟倘超過一名有關聯名持
有人親身或由受委代表出席上述大會,則於本公司股東名冊內就有關股份排名首位的上
述出席者方有權就有關股份投票。



4.
代表委任表格連同簽署表格的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文件(如有),或經公證人核證的授權書
或授權文件副本,須不遲於大會或其任何續會指定舉行時間前
48小時,交回本公司的香
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皇后大道東
183號合和中心54樓),
方為有效。

5.
股東交回委任代表的文據後,仍可親身出席大會及於會上投票,在此情況下,委任代表
的文據將被視作已撤回。

6.
就第4項決議案而言,根據組織章程細則,何顯信先生及陳忠信先生將於大會告退,惟彼
等符合資格並願意膺選連任。有關該等董事的履歷載於本通函附錄二。

7.
上市規則所規定有關上文第6項決議案下的購回授權之說明函件載於本通函附錄一。

– 4 –



8.
本公司將於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星期五)至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星期三)(包括
首尾兩日)暫停辦理股份過戶及股東登記手續,該期間不會進行股份過戶。為符合資格享
有出席大會的權利,所有過戶文件連同相關股票必須於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星期四)
下午四時三十分前交回本公司的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
香港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54樓),以辦理登記手續。

9.
隨附股東於大會適用的代表委任表格。

於本通告日期,執行董事為柯天然先生及黃志權先生;非執行董事為羅仲煒
先生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何顯信先生、陸偉成先生及陳忠信先生。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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