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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光电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导读:

  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17-054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

  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17-054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 9月

  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现将召开公司 2017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 9月 27日(星期三) 下午 2:0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 9月 26日至 2017年 9月 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 9月 27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至 15:00期间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年 9月 26日 15:00至 2017年 9月 27日 15:00期间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

  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 9月 21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股权登记日 2017年 9月 21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口路

  58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12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及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和《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备注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 9 月 22 日(上午 8:30-11:00,下午 13:00-16:00)3、登记地点: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口路 588号),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证明具

  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书面证明(加盖公章)、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17 年9 月 22 日 16: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5、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口路 588号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周健

  电话:0431-86176789

  传真:0431-86176788

  6、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9月 11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38”,投票简称为“奥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上述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

  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9 月 2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26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27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说明:请在 “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 按弃权处理。)

  注:(1)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附件 3: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回执

  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股东地址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量 股东代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注:上述回复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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